新公司法规定了注册资本五年内实缴,国务院规定,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,有限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,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,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;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。 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,经审批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。
https://www.moj.gov.cn/pub/sfbgw/gwxw/xwyw/202407/t20240701_501534.html |